大山 - 2007-11-22 12:12:00
任何人不得在论坛服务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: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*教和封建迷*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散布淫*秽、色*情、赌*博、暴*力、凶*杀、恐*怖或者教*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(十)论坛鼓励业主发展商之间理性、友好的解决问题,不允许通过论坛发起游行、集会、挂条幅等过激行为。
附:发贴须知:
1、有关发贴方法
(1)发主贴请先进入对应子论坛后再发,没对应论坛发的帖子一律会被删除或转移到相应论坛,若在原发论坛找不到时就请进入“总论坛”界面去搜索;
(2)相同内容的主贴或回帖原则上规定发一次即可,重复的会做删除处理,并会视情况封IP进行限制;
(3)请不要在短时间内大量发(顶)帖,以免因集中占据版面而影响到其他话题的正常讨论,集中发布的帖子可能会被删除;
2、有关广告贴
(1)广告帖仅限在“安居市场”分类论坛对应发布,其中“同城团购”里只可做相应的回帖广告,超出以上规定范围的将做删除处理,必要时将会被封IP进行限制;
(2)禁止使用悄悄话和超链接发放广告,情形恶劣者将被封ID,并清除其所有的发贴记录。
3、有关广告网名、头像及签名档广告
使用广告网名、广告头像的用户,仅限于在“安居市场”分类论坛发、回帖,如在其他论坛发、回帖,会被视为发布变相广告,帖子将被删除,情节严重的,用户名将被禁用。
使用广告签名档的用户,仅限于在“安居市场”分类论坛发、回帖,如在其他论坛发、回帖,会被视为发布变相广告,签名档将被清除,并发悄悄话提醒。签名档被清除3次以上(含3次),此功能将永久被禁用。
4、有关业主论坛广告:
只允许小区业主(必须通过业主通讯录)在本小区业主论坛发布广告信息。
业主发布的广告信息必须遵守以下要求:
(1)广告的受众必须是本小区的邻居,同时必须要有相应的优惠措施,以上内容必须在帖子中明确说明。对于普通的广告或宣传,网站将删除或转至自由市场的相应论坛。
(2)同主题的广告只允许发布一条,超过一条的,网站将仅保留最新的信息,之前的帖子将做删除处理。
5、有关团购贴
(1) 业主的团购贴可发在自己所在小区的业主论坛;
(2) 商家的团购贴只可发在“安居市场”分类。
6、关于二手市场删贴:
二手市场商家的帖子,如果存在批评或纠纷的帖子要求删除或取消回复,网站一律不予受理。如果发帖人一定要求删除,那就会同步删除其所有帖子,并永久禁止其再进入本网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或团购活动。
特别提示:
1、本网论坛只提供信息发布,不对所发信息负鉴别之责,敬请网友自行判别;
2、本网论坛只作为交流平台,不对引发事件负后果之责,敬请网友自行把握。